阿里云服务器
当前位置: 首页 > 文化
文化 新疆之窗 2023-08-17 517浏览

石狮法院:以法之名,守护青绿

近年来,石狮法院始终坚持以生态环境资源审判为抓手,以多方协作为支撑,不断筑牢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屏障,切实守护一方青绿。

重修复,筑牢生态保护屏障

“现在开庭!”近日,由生态环境审判庭庭长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李某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案。随着法槌落下,被告人因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被判处拘役五个月,并责令向海洋水域增殖放流价值不低于人民币39567元的鱼虾苗进行海洋生态修复。

石狮法院将修复性司法理念贯穿司法审判全过程,探索以生态修复为中心的环境损害救济制度和多元化生态修复方式,实行增殖放流、削填引种等方式恢复生态环境,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法律效果和生态效果。今年以来审结生态刑事案件7件10人1单位,其中,适用7人大合议庭审理生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件,“刑事+公益诉讼”共同发力,筑牢生态保护屏障。

广宣传,提升生态保护意识

“零距离以案释法给我们带来不一样的体验,今后我们行业将牢固树立生态资源保护意识,严格落实海洋捕捞的各项要求,杜绝竭泽而渔的行为,保护好海洋资源的多样性。”旁听完蔡某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庭审后,一名渔业协会成员有感而发。

每一个案例都是法治宣传教育的生动素材,生态庭主动延伸审判职能,精心挑选具有教育意义的案件,邀请重点监控企业代表、易污染行业经营者、渔业协会渔民代表等开展庭审观摩活动。在世界环境日、首个全国生态日等重要时间节点,联合市生态环境局、市委宣传部、市委文明办等相关单位开展保护生态环境主题普法宣传活动5场次,引导全社会关心生态、关注环境,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环保意识。

强联动,夯实文物保护能力

“文物承载灿烂文明,传承历史文化,维系民族精神,加强文物保护,意义重大。”石狮法院努力构建“生态+文态”司法保护体系。针对石狮海丝史迹遗产点较多的情况,发挥审判职能,严厉打击涉海丝史迹生态破坏案件,共同打造海丝生态环境保护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新格局。

此外,还与市文体旅游局、博物馆定期开展文化遗产联合巡查工作,组织各镇(街道)公共服务办公室(文化站)和各级文保单位所在村(社区)相关负责人等参加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宣讲培训学习,加强责任部门对《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认识,提升石狮市文物保护能力和水平。(黄静瑜)

新疆之窗

新疆之窗10000+篇文章

站点 微博

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新疆之窗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

返回列表

拓展阅读

阿里云服务器

Copyright 2003-2024 by 新疆之窗 xj.bjdshi.cn All Right Reserved.   版权所有